7月18日14:00,室外温度正值当日最高36℃。当记者赶到南京白下区法院,看到原告46户居民已齐刷刷聚集在法院大门口了,而此时离14:30的庭审还有半个小时。
路鹏老人抱着11个月的外孙女,一边擦汗一边说:“在家坐不住,一定要来旁听!”年过五十的郭玉兰下岗4年多,她说起法律术语已经很专业,“风险代理,每家要交3000元,家家眉头都不皱。要保命啊,地下停车库全堆放了容易燃烧的鞋子,万一失火,不要说火,连烟都会把人熏死!”60岁的时荣朴老人下岗多年,家中唯一的收入是爱人每月900元的退休工资,他告诉记者,平时大家都省,小区里连5元钱的垃圾费都收不齐的。
到底是什么原因,让平时“抠门”的46户住户凑齐了13.8万诉讼费聘请律师打起了风险代理官司?
灭火器、逃生绳竟成住户“日用必备品”
上午,记者在江苏鞋城小区现场看到,小区过道上停了不少汽车和盒子,挡住了消防通道,地下车库则“铁将军”把门。附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,地下车库现在已是存放货物的仓库。
逃生绳、灭火器、救生哨……这些都是安全防火逃生的专业器械,如今却成了江苏鞋城小区46户住户的“居家日用必备品”。“车子不能进地下车库,乱停放,将消防通道堵死了,万一失火,我们怎么逃生啊?”时荣朴说,“一到周末,小区就自发组织老人吹救生哨,进行逃生演习。我每天都要把15米长的逃生绳放在枕边才睡着,还经常惊醒。得知7月15日南京金桥市场失火后,更是一夜都没睡着啊!”
业主们自1999年入住以来,为地下车库问题,从未停止过维权,但都没有结果。无奈,陈秋庚、潘春友、潘建国等征得了46户业主一致同意,决定状告开发商——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(集团)有限公司,每位业主签字摁手印,每家交3000元打官司。
业主们多次开会,商量请一位名律师。大家商定,律师必须具备4个条件:副主任律师以上职称;业绩显著;在律师所里有股份;不在白下区、建邺区挂牌营业。“加上后一条,是因为鞋城位置原属于建邺区,后区划调整,属于白下区了。在所里有股份,不怕他卷款逃了。”陈秋庚解释道。
46户业主共集资13.8万元,大家约定,风险代理,先付给律师2万元,如果官司打赢,再付给律师7万元。另外交了案件受理费2.37万元。
地下车库变仓库带来消防隐患
庭上,原告代理律师说,白下区虎踞南路96号、98号原名为江苏鞋城综合楼,是一座地下1层、地上7层的建筑物。地上1-3层是门面房,归被告建宇公司所有,为虎踞南路96号,已被出租成为江苏鞋城的店铺;地上4-7层,为虎踞南路98号,居住46户居民。
原告代理律师向合议庭出具几份证据,以证明当时地下一层原规划为地下停车库,面积为1900平方米。该律师说,地下车库应属于该综合楼的附属公共配套设施,但是被告长期单独占用该地下停车库,并擅自改变车库的用途,将车库出租给江苏鞋城的经营户作为仓库使用,不仅造成98号业主无法使用该车库,而且还给住户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原告认为,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98号业主的合法权益,请求法庭确认虎踞南路96号、98号地下停车库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归96号、98号全体业主所有,同时恢复地下停车库的原状供业主使用。
庭上,对原告作为证据提出的“被告曾经发放过承诺有配套车库的宣传广告”,被告代理人则说:“并未发放。”对于车库的权属这一核心问题,被告辩称,该车库的所有权归建宇公司,并当庭提供了一份新证据。
合议庭由一名主审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。由于被告提出了新证据,需要法院庭后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核实,故未作判决。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|